這些誤區主要表現在一是誤認為“花園城市”就是生態城市。單純追求自然環境的美化,以建設花園城市為目標,簡單地增加綠地是不行的。這種綠化一般不能保證草皮的生態功能,還會使本地
植物的生長空間受到影響,不可能從根本上改善本地環境質量。二是排除城市內部資源的再生。建設“生態城市園林
景觀”最關鍵的就是必須做到城市內部資源的再生?,F在,不發達地區往往成為發達地區的“垃圾站”和資源供應地,使不發達地區不僅經濟不發達,更成為環境破壞最嚴重的地區。發達地區利用不發達地區的廉價資源同時向不發達地區傾倒垃圾,且不主動幫助不發達地區解決環境問題,使得不發達地區的環境日益惡化。環境保護較好而把城市內部資源再生排除在外的地區,絕不意味它們已建成了“生態城市園林景觀”。三是綠化設計與綠色設計混為一談?!熬G地”或“綠化”設計是城市園林景觀設計中的一個重要分支內容,但傳統的“綠地”往往只是注重面積指標和服務半徑,使“綠地”常常只能處于
交通和
建筑規劃后填空插縫的消極地位,因而不能在生態意義上起到積極的作用。而綠色設計是可持續發展戰略在設計領域內的一種戰術回應,其含義遠較“綠化”更廣泛和深刻,它更多地與生態系統、大地景觀、整體和諧、集約高效等概念相聯系。
對于城市垃圾處理問題,法國DELD當代景觀建議,我國景觀設計公司應嘗試著將新的生態技術運用到建筑的建造過程中,提倡采用太陽能、風能、潮汐能、核能等新型能源;使用可再生材料;建設具有“智能性”的生態建筑。大量利用現代科技的全部潛力制造高效節能的、對環境不生產污染或污染很少的新型燈具。